中央企业采购交易在线监管系统 助推国资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快速提升,有效防范廉洁风险,推动中央企业提高采购管理集约化、阳光化和规范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稳步实施大数据战略,以推进重点监管业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采购行为监管,推动中央企业依法规范采购管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子系统(中央企业采购交易在线监管系统)于2021年1月7日上线。
数据汇集 2021年7月,由中资数据建设运维的中央企业采购交易在线监管系统正式上线,98家中央企业
200万元以上采购交易数据全部上报到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包括标段数据,投标人数据,合同数据等。
风险标签 系统深度融合企业工商、司法、税务、行政处罚及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维数据,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运用隐私计算保障数据安全,结合文件智能识别、机器学习与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打造出强大的数字化风险识别引擎,现已构建包括采购流程风险、围标串标风险、履约风险等多个类型数百个风险问题模型,并通过“灵析”对每项采购交易,每个标段的合规性、程序性问题进行数字剖析,自动化查找问题和风险。
采购价格偏离央企采购价格合理区间
采购价格偏离央企采购均价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组团投标
采购价格偏离央企采购价格合理区间
采购价格偏离央企采购均价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组团投标
不同供应商报价异常一致
不同供应商规律性报价
合同金额异常变更的比例为50%以上
中标人为假冒中央企业
不同供应商报价异常一致
不同供应商规律性报价
合同金额异常变更的比例为50%以上
中标人为假冒中央企业
中标人开标前已注销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
疑似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中标人开标前已注销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
疑似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限定/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
设置与本项目无关、不相适应或不需要的条款
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限定/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
设置与本项目无关、不相适应或不需要的条款
对特定供应商免除资格审查
中标人投标文件资质证书弄虚作假
中标人投标文件业绩弄虚作假
对特定供应商免除资格审查
中标人投标文件资质证书弄虚作假
中标人投标文件业绩弄虚作假
中标人投标文件证明文件弄虚作假
注册建造师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中标单价超当地同期市场交易均价100%
中标人投标文件证明文件弄虚作假
注册建造师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中标单价超当地同期市场交易均价100%
供应商单一客户依赖过高
供应商中标数量超产能
设置已取消资质作为资格条件
供应商单一客户依赖过高
供应商中标数量超产能
设置已取消资质作为资格条件
供应商多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标率低和中标率高供应商经常共同投标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多次中标某采购人项目
供应商多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标率低和中标率高供应商经常共同投标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多次中标某采购人项目
同一集团、不同采购人采购相同产品价格差异大
同一采购人采购相同产品价格差异大
注册资本低供应商多次中标大额项目
同一集团、不同采购人采购相同产品价格差异大
同一采购人采购相同产品价格差异大
注册资本低供应商多次中标大额项目
中标价小于采购预估规模50%
同一采购人采购相同产品,采购方式不同
同供应商同产品报价差异大(中标人)
中标价小于采购预估规模50%
同一采购人采购相同产品,采购方式不同
同供应商同产品报价差异大(中标人)
不同集团采购相同产品价格差异大
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致严重超预算
中标人开标前资质被撤销
不同集团采购相同产品价格差异大
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致严重超预算
中标人开标前资质被撤销
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低于成本价
中标价低于成本价
违规将标底作为实质性评审依据
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低于成本价
中标价低于成本价
违规将标底作为实质性评审依据
推动中央企业依法规范采购管理
有效防范采购领域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
提示采购风险问题  |  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管理丨 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系统每月新增 包括标段数据,投标人数据,合同数据等。
数据规模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日期 2025年8月1日
采购标段
采购规模
采购主体
招标文件
0 万个 0 万亿 0 万家 0 万份
合同卖方
合同数量
供应商
报价数量
0 万家 0 万份 0 万家 0
采购活动存在的普遍问题 运用多种统计学方法、大数据建模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中央企业采购交易数据信息进行全链条式覆盖分析,构建了采购主体的“廉政画像”、采购行为的“品效画像”、供应厂商的“信用画像”,较为清晰的呈现出中央企业大额采购的现状情况和招采行为规律。
围标串标
失信被执行人中标
定制萝卜标
虚假投标
超均价
项目经理兼职
...
2025年3月,某中央企业二级公司组织钢结构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最终A公司以最低价中标。
系统风险预警提示,三家公司存在明显的围标串标风险。通过股权穿透发现,投标人B公司、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徐某,在两家公司分别任职董事长、总经理。通过对三家公司投标文件深度分析发现,中标人A公司与投标人B公司《技术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内容异常一致;中标人A公司、B公司、C公司《物料明细表》中不同规格钢材采购价格呈明显规律性差异。均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2024年11月,某中央企业一级公司先后组织2次瓷绝缘子采购,采购方式均为公开招标,采购总规模达1170万元,中标人为江西某公司。经系统预警发现,中标人江西某公司在招投标期间存在4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惩戒信息’。”中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2024年6月,某中央企业五级公司组织安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规模为405万元,中标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经分析发现,该项目曾于2月、5月先后进行两次公开招标,但均因供应商不足3家而流标,后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看似合理合规的采购流程背后,隐藏着“定制萝卜标”的猫腻。该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用长达28页的篇幅,设置的了指向性过强的技术参数,致使其他潜在投标人望而却步,严重违法了招投标法“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2025年2月,某中央企业二级公司组织某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人为某工程有限公司。系统预警发现,中标人某工程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比开标日期晚10天,是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投标资格的情况下参与投标并中标,涉嫌虚假投标和骗取中标资格。
2024年3月,某中央企业三级公司组织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P.O 42.5采购,履约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本项目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中标供应商为某商贸公司,中标价格为881.4元/吨,当地同期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P.O 42.5交易均价为474.85元/吨,中标价格超出当地同期同品规商品交易均价的85.62%。
2024年1月,某中央企业二级公司组织燃气工程项目邀请招标,项目履约地为广东省。中标人为山东某建设公司,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郑某,投标文件提供了郑某在项目工期内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但经大数据分析发现,郑某在该项目工期内,同时担任其他6个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履约地分别为安徽省、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贵州省。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存在严重的项目履约风险。
数字监管效能持续显现,中央企业采购交易成本明显下降,
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腐败乱象得到有效抑制
系统上线以来,通过数字化监管、智慧化采购等多措并举,中央企业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采购和服务质量,全年节约采购成本超过5400亿元,供应商动态考评率和质量管控覆盖率达到97%和98%,产品市场信任度稳步提高。同时,有效防范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主体廉洁风险,围标串标、“萝卜标”“小马拉大车”等违法违规现象大幅减少。
在数据、算力、算法上下更大功夫,加快提升国资监管智能化水平
贯通与中央企业信息系统的连接,持续推动国资监管信息系统迭代升级
未来,系统将在推动实现国资监管数字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在数据、算力、算法上下更大功夫,加快提升国资监管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贯通与中央企业信息系统的连接,进一步实现实时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不断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持续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水平,持续推动国资监管信息系统迭代升级,为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推动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服务数字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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